今年娛樂圈中名人官司仍然不少,不過許多官司純屬無聊,不提也罷。另有一部分則耐人尋味,如上半年廣東音樂教授告奧斯卡獲獎影片《臥虎藏龍》侵權的官司,不但因為被告方牽涉到國際知名作曲家,而且時機也恰到好處。與此相類似的,國內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在下半年也被人告了,對方同樣名不見經傳,并且時機更為奇特:是在發現“侵權”行為四五年之后。官司自有法庭公斷,惟原告方的心態讓人覺得頗為有趣。 本報訊 剛剛成功舉辦了個人作品音樂會的著名作曲家谷建芬,眼下正卷入一樁著作權糾紛的官司之中。河南焦作群眾藝術館退休干部吳振邦控告其抄襲、剽竊,要求賠償1600萬元。日前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開庭審理了此案。 吳振邦在訴狀中稱,1996年10月至1997年元旦,他通過審聽記譜、反復與其原稿對照、辨別發現,谷建芬為電視劇《三國演義》所作的主題曲《滾滾長江東逝水》等20首歌曲,均系抄襲、剽竊、篡改其1988年5月為李川、亦塵歌詞譜寫的《中華之聲》歌曲的《中華之聲》曲。他由此認定,谷建芬利用擔任1988年《歌曲》編輯部、中國文聯出版公司聯合舉辦的“全國《如意杯》詞曲作家、演唱家成才之路大選賽”的評委和《歌曲》編委之便,占據了他的參賽力作《中華之聲》等歌曲的手稿,因此剝奪了他事業成功的機遇,同時給其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創傷,故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和經濟損失費共1600萬元。 被告辯稱,既然原告在1996年10月至1997年元旦發現被抄襲,就應在1999年元旦前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今訴訟時效已過了兩年多,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其次,谷建芬為《三國演義》創作的20首歌曲與原告提供的《中華之聲》曲譜從調式、節奏、旋律及風格上完全不同,毫無干系。谷建芬雖曾任《歌曲》編輯部的編委,但只是參加一年一次的編委會,從未參加過具體編輯工作,既不是“如意杯”大賽的評委也未曾參加過評委會組織的任何評審工作,沒有機會看到吳振邦的參賽作品。剽竊根本無從談起。 據悉,谷建芬對這場官司十分重視,并對原告的執著、勇于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精神表示欽佩,并委托其代理律師到庭參加訴訟。《滾滾長江東逝水》曲版權究竟屬于誰,法庭將擇日宣判。 (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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