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法治日報報道,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5日發布情況通報: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長李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1.5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武漢中院獲悉情況后,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了解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違紀違法線索,并按組織程序免去其職務。11月19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對李某某的免職決定。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犯罪,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感謝社會各界對武漢法院工作的關注與監督。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這份簡短的情況通報,讀來令人五味雜陳,難以置信。一位常年端坐審判席,身著法袍、手握法槌,專門審理刑事犯罪案件、代表國家彰顯法律威嚴的中級法院刑庭庭長,如今卻因醉駕的危險駕駛行為,從審判者淪為被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犯罪嫌疑人。這種身份與角色的顛倒,遠比普通的交通違法更令人警醒。
人們不禁要問,作為一名資深的法律人,一名中級法院的刑庭庭長,李某某會不懂法嗎,他難道不清楚《刑法》中有關危險駕駛罪的罪名,不明白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的法定后果嗎?李庭長一定懂,也一定明白。正是這種“知法”與“違法”之間的巨大反差,讓這起事件超越了普通的交通違法,成為廣受關注的新聞事件。李庭長的行為,絕非法律認知的缺失,而是更深層次的僥幸心理與特權思想在作祟。通報中點出的“凌晨”時分,在李庭長看來或許正是規避查處的 “安全窗口”,認為這個時間段警力薄弱、監管松懈,不可能被查到。這種對執法規律的揣度與賭博,是許多酒駕者共有的心態。更有一種可能,或許在潛意識里,李庭長覺得自己畢竟是個有頭有臉的 “人物”,憑借其身份、地位和多年積累的人脈,即便偶有閃失,也能在“圈子”的運作下化險為夷。這種“權力幻覺”如同精神酒精,徹底麻痹了他對規則的敬畏,也模糊了公與私、權與法的邊界。
類似的事件,在近年來并非孤例,從公職人員到執法者,頂風違紀、知法犯法的通報時有耳聞。每次事發后,組織處理不可謂不迅速,問責力度不可謂不嚴厲,警示教育不可謂不深刻,但為何仍有人敢以身試法、重蹈覆轍?關鍵問題恐怕還是在于心存僥幸者總會覺得“倒霉的不會是自己”,一次僥幸逃脫便會讓貪欲與放縱之心膨脹;而特權思維的根除,又遠比一紙處分通報要復雜和漫長。當一個人長期處于某種權力結構中,很容易對環境掌控力產生誤判,認為規則是給普通人設定的,自己可以憑借權力游離于約束之外。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單位寬松軟的 “護犢子” 心態,個別執法環節的 “人情放水”,也在無形中助長了這種任性,讓違紀違法者有恃無恐。
通報中 “酒后” 二字的語焉不詳,更給公眾留下了想象空間。究竟是何等重要的應酬,或是何等緊密的 “圈子” 聚會,需要飲宴至凌晨時分?這不禁讓人聯想到那些侵蝕公職人員的酒桌文化、碼頭文化,它們以人情往來為幌子,實則在潛移默化中瓦解著職業操守與紀律底線。更進一步追問,這次被查獲是偶然失足,還是早已習以為常的慣性違規?如果沒有這次凌晨的執法檢查,他是否會次日依舊身著法袍,端坐在審判席上敲響法槌,以公正嚴明的姿態審理他人的罪行、裁決他人的命運?
司法公正的根基,在于司法者自身的清正廉潔與審慎克制,當血液中流淌著超標的酒精,即便只是八小時之外的行為,也必然會損耗其職業倫理所要求的嚴謹與公正,這對司法公信力的傷害也是不可估量的。一個在深夜被酒精操控行為的人,如何能在白天的法庭上保持絕對的清醒與中立?
值得肯定的是,武漢中院在此次事件中的處置展現了不護短、不遮丑的態度,第一時間了解情況、移送線索、免去職務,人大常委會及時履行免職程序,這些迅速果斷的舉措回應了社會關切,也彰顯了司法系統自我凈化的決心。但這起事件帶來的思考,絕不能止步于對李某某個人的問責,更應促使整個系統深入反省:如何更有效地破除特權思想的溫床,如何加強對“關鍵少數”八小時內外行為的監督與引導,如何讓法治信仰真正內化為每一位法律從業者的行動自覺,而非僅僅是用來衡量他人的標尺。
要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件,就必須織密監督之網,既要深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嚴查違規宴請、酒桌腐敗,又要強化對 “關鍵少數” 八小時外行為的監管,通過部門聯動、數據共享等科技手段,讓監督無死角;更要筑牢思想之堤,通過常態化警示教育,讓每一位公職人員尤其是司法工作者明白,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法律是行為的底線,任何時候都不能有 “特殊身份” 的幻覺,不能有 “僥幸過關” 的念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來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當一名法官從審判席走上被告席,足以成為所有人的反面教材。法治文明的構建,既需要宏大的制度設計,更需要每一位手握權力的個體對法律保持最質樸的信仰與最徹底的遵從。任何特權思想、僥幸心理,都是侵蝕法治堤壩的螻蟻。李某某的個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它留下的警示意義遠超事件本身。 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終究取決于構成這道防線的每一塊 “基石” 是否潔凈、是否堅實、是否始終對法律心存敬畏。唯有如此,司法的威嚴才能真正樹立,公眾的信任才能真正筑牢。(作者:賓語)
責編:
審核:姜暉
責編:姜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