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欠殯儀館18萬? 因"無名尸"處理陷無人管狀態
關于如何處置無名尸體,根據2006年修訂的《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規定,遺體處理的相關費用應由喪事承辦人負擔,喪事承辦人的順序依次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街道辦和居委會。在喪事承辦人的順序中,并沒有公安機關。
對此,濟南市民政局一位負責人解釋說,喪事承辦人的有關規定針對有主遺體,不適用無主尸體。該負責人表示,無主尸體屬于非正常死亡遺體,2012年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衛生廳、省民政廳六部門曾聯合發文規定,非正常死亡遺體移交殯儀館的,移交單位和個人應與殯儀館簽訂書面協議,殯儀館進行妥善保存。
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由于無主遺體一直得不到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殯儀館不敢“私自火化遺體”,有些無主尸體已經冰存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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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存費用起爭議 派出所、殯儀館誰都不愿出
另一個引起雙方爭議的是冰存費用,根據六部門下發的文件規定,非正常死亡遺體需延長保存期的,由作出延長保存決定的機關單位承擔相應費用。濟南市民政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無主尸體屬于非正常死亡遺體,延期冰存產生的費用就應該由委托單位,也就是派出所承擔。
然而,派出所方面卻認為,根據派出所與蓮花山殯儀館簽訂的協議,派出所只承擔15天的冰存費3000元,同時派出所方面也沒有主動要求延期冰存,因此不愿承擔這剩下的費用。
而目前,濟南市并沒有制定有關無主尸體方面的任何免費政策和優惠政策。“制定這一政策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衛生、民政、財政等七個部門合作,單靠民政、公安中的哪一個部門都不行。”濟南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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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47具無名尸無人管,最長冰存已10年
濟南市蓮花山殯儀館副館長李琳告訴大眾網記者,目前蓮花山殯儀館存放著36具無主尸體,都是由公安機關發現并送來的。因為不敢“私自火化”,殯儀館只能將這些遺體放在冷庫中進行保存,最早一具是2003年11月由公安機關送來的,已經存放近10年。
大眾網記者隨后從濟南市殯儀館了解到,該館內目前存放著11具無主尸體,最早的一具是2003年5月份由公安機關送來的,已經存放超過10年。
濟南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法處理這些無主尸體,是因為相關政策目前還是空白。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遺體保存費用應當由喪事承辦人承擔,但像公安機關送來的無主尸體,根本不存在喪事承辦人。因此,相關費用只能向委托單位,也就是發現尸體的派出所收取,但派出所往往不愿意承擔這部分費用。所以,就出現了現在這種派出所“不愿管”、殯儀館“不敢火化”的局面。
李琳同時表示,目前,蓮花山殯儀館內存放的遺體大部分是無主遺體,近年來隨著無主遺體的“只進不出”,無主遺體占用殯儀館公共資源的情況已經越來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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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將成立多部門工作組 解決“無名尸”火化難
大眾網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根據《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規定,遺體處理的相關費用應由喪事承辦人負擔,但喪事承辦人只針對有主尸體,公安機關打撈的無主尸體不在其中。而殯儀館對尸體進行火化必須要求尸體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但無主尸體往往沒有死亡證明,導致殯儀館不敢違法“私自火化”,因此保存無主尸體的費用便被算到了發現無主尸體的公安部門“頭”上。
為了解決“無主尸體無人管”的困局,濟南市將成立由公安機關牽頭,民政、財政等部門參與的工作組,制定無主尸體的相關處理辦法,其中責任歸屬、尸體保存和火化費用由誰出等問題將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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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無名尸”成推諉扯皮的借口
中國人有句古話,叫做“死者為大”。將無名尸體在冰柜中存放10年之久,本身就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他們生前都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跟我們每個人一樣,是這個社會的一分子。不能因為他們“無名”,就把這些逝者當做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