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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磊
2月12日
廣東省肇慶市懷集縣洽水鎮縣道813線
一輛客運車突然起火
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
15人受傷
近日
廣東肇慶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
該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乘客違規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車輛超員載客,屬地及有關監管部門對客運安全監管不到位,而導致客運車輛在道路運輸期間發生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基本情況
2月12日8時50分,駕駛員李某勝駕駛粵H14052號牌中型客車從懷集縣洽水鎮新崗林場往鳳崗鎮客運站行駛。
9時37分許,該車行駛至813縣道洽水鎮東園村路段時,車廂行李突然起火蔓延車廂。駕駛員李某勝立即停車,打開車門疏散乘客。經公安、消防部門到場救援,現場明火于10時03分被撲滅。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后,李某勝下車到車的左側(駕駛室旁)打開保險切斷整車電源,隨后,試圖再到車上取滅火器,但由于逃生乘客大量涌出,李某勝無法再上車取滅火器滅火。由于車上火勢進一步擴大,現場司乘人員無法對被困人員實施救援。
報告指出,事故車輛核定載客30人,事故發生時實載41人。此外,涉事車輛及駕駛員李某勝近年來多次因超載、超速等行為收到行政處罰。
事故原因
經調查認定,乘客羅某初攜帶塑料瓶裝汽油、導線和鉛酸蓄電池上車,該電池正負極意外短接,產生高溫電弧,引燃了周邊可燃物和攜帶的塑料瓶裝汽油,蔓延至整個車廂成災。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問題
懷集縣交通運輸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認真落實春運安全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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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制度制定不完善。車輛視頻監控操作規程不完善,未細化制定具體防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的安全檢查制度及客運車輛超員載客管控制度,對檢查危險物品、管控超員載客無具體操作規程和指引。
2.安全風險管控不力。在元宵節、學生注冊日等客流高峰時段,未有效管控客運車輛易超員載客、車上行李存放無序所帶來的安全風險。火災發生當天是元宵節,也是治水鎮學生開學注冊日,客流遠高于平時;駕駛人未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企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帶來的安全風險;車上行李管理無序,車廂通道不暢通且車輛火災載荷大。
3.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未發現事故車輛長期存在的未按規定配足滅火器、加裝的投幣箱影響車門處通道的通過性,阻礙乘客緊急疏散等隱患問題;實時監控存在盲區,事故車輛的車載視頻監控不能全覆蓋車廂過道,未能實時分析、發現并糾正超員載客等問題。

投幣箱阻礙乘客緊急疏散,安裝投幣箱后,乘客上下車通過的車門位置凈寬度為420mm,不符合要求。

事故車輛車內僅配備有1具滅火器
4.安全培訓教育敷衍了事。安全部部長、安全員對該公司組織的應急處突課程內容不熟悉,尤其是對客運車輛失火的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步驟基本不了解,涉事駕駛員李某勝未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僅以簡單的“試車”合格就上崗駕駛客運車輛。
5.應急救援演練流于形式。該公司專項應急預案不完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細化并明確應對客運車輛失火等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救援措施。2024年,僅有總經理、安全部部長及個別員工參加應急救援演練,包括涉事駕駛員李某勝在內的大部分駕駛員并沒有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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